7月1日,浩洋股份发布两则公告,分别涉及在荷兰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收购荷兰Follow-Me Holding B.V. 66.67%股权。两项投资均围绕公司海外业务布局展开,旨在进一步推进全球化战略。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为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浩洋股份拟使用自有资金1万欧元,在荷兰设立全资子公司Golden Sea Holdings B.V.(最终以当地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公告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1万欧元,注册地址位于荷兰史基浦,企业类型为私人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金融与控股经营活动,涵盖股权投资、资金管理、融资担保、集团企业统筹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业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以货币方式出资。
浩洋股份表示,本次设立子公司旨在统筹管理公司海外投资与海外经营主体,整合境内外产业资源,进一步完善公司欧洲区域业务布局,落地全球化发展战略,优化全球业务资源配置。本次投资契合公司中长期国际化发展规划,有利于夯实公司海外业务竞争力,推动企业长期稳健经营,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全资子公司拟收购荷兰Follow-Me 66.67%股权
公告显示,2026年6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Haoyang (Hongkong) Investment Holdings(浩洋(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荷兰Follow-Me Holding B.V.股东Keylight Holding B.V.、Wel Ventures B.V.及Erik Berends Beheer B.V.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拟以现金2,668,550欧元收购Follow-Me 66.67%的股权。
本次交易前,浩洋(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未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交易完成后,将持有Follow-Me 66.67% 的股权,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交易完成后,Follow-Me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介绍,Follow-Me总部位于荷兰,成立于2013年,主要从事专业演艺领域艺人追踪系统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为全球演出行业提供手动及自动化艺人追踪解决方案。
公司产品可兼容多品牌灯光控台及音视频设备,应用于演唱会、剧院、文旅乐园、大型综艺直播等场景,客户覆盖全球演出租赁公司、剧场、文旅乐园及广电制作机构,产品已应用于滚石乐队、碧昂丝全球巡演、欧洲歌唱大赛、奥兰多环球影城等项目。
财务数据显示,2026年上半年,Follow-Me实现营业收入110.13万欧元,净利润20.04万欧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1.28万欧元,净利润40.72万欧元。
浩洋股份表示,本次收购符合公司全球化品牌战略和产业布局规划。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补充舞台智能追踪控制产品线,完善演艺设备软硬件一体化布局,丰富高端演艺产品矩阵,进一步拓展全球演出租赁、文旅剧场等客户渠道,增强全球专业演艺设备领域综合竞争力。(LEDinside整理)
转载请标注来源!更多LED资讯敬请关注官网(www.ledinside.cn)或搜索微信公众账号(LEDins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