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遭集体索赔金额或破一亿 前年买亏股民也可起诉

在2010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6日间曾买卖过、并在2012年7月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佛山照明A股或粤照明B股股票的股民注意了,在上述期间存在亏损或推定亏损的股民,可以起诉索赔。

日前,备受关注的佛山照明证券索赔案再起波澜,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透露,他代理的16位股民来自浙江、北京、福建、天津、广东等地,起诉佛山照明索赔324万元,广州中院已经正式受理上述16案。

据了解,2013年3月7日,有“现金奶牛”之称的佛山照明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佛山照明、董事长钟信才及其他6名责任高管被处以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根据《证券法》、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股民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举例说明,浙江股民徐女士,在2010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6日间共买入23400股(均价17.95元∕股),在2012年7月6日后继续持有股票,起诉索赔267056.02元(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

“该公司股东约15万人,初步推算,佛山照明案原告可能超过一千人,索赔总金额可能突破一亿元人民币。目前,我们正在分批准备股民委托起诉事宜。”厉律师称,如果股民计划委托律师起诉,应准备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深圳股东卡复印件、买卖佛山照明股票的对账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首次买入至今)、联系电话地址等相应材料。(责任编辑:紫荆)




来源:每日商报

【版权声明】
「LEDinside - LED在线」所刊原创内容之著作权属于「LEDinside - LED在线」网站所有,未经本站之同意或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制、转载、散布、引用、变更、播送或出版该内容之全部或局部,亦不得有其他任何违反本站著作权之行为。
【免责声明】
1、「LEDinside - LED在线」包含的内容和信息是根据公开资料分析和演释,该公开资料,属可靠之来源搜集,但这些分析和信息并未经独立核实。本网站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在本网站的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2、任何在「LEDinside - LED在线」上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资讯、研究报告、产品价格等),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均只作为参考,您须对您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如有错漏,请以各公司官方网站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