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上游台厂晶电、璨圆公告双方专利诉讼案和解

据悉,LED两大上游磊晶厂晶元光电(2448)和璨圆光电(3061)共同公告双方的专利诉讼案达成和解,双方不排除未来携手合作,以绵密的专利网对抗LED新进者。随着台湾专利法庭在7月1日诞生,包括奇美、友达、台积电等有意跨入LED磊晶的大厂可能被迫重新评估,不排除转向与晶电、璨圆合作,或採取入股突破专利障碍的可能方案。

昨(5)日,晶电副总经理兼发言人张世贤表示,这个和解象徵的意义是晶电维护了股东权益,且提醒同业要专重智慧财产权。璨圆经理傅珍珍则表示,这个和解对双方都有好处,不排除有进一步的合作关係。晶电和璨圆对这项和解案相当低调,对于协定内容完全封口,但一位下游业者分析,晶电和璨圆从过去的敌对变友好,将会提高LED磊晶的进入门槛。由于晶电的专利逾800篇,璨圆有近300篇,一旦二家交叉授权将会建立起绵密的专利网,二大磊晶龙头厂的和解等于是对奇美、友达、台积电等有意跨入LED上游设下重重专利障碍,外界应该要注意晶电和璨圆下一步会採取什麼动作。

据瞭解,晶电曾在94年元月掌握台湾LED上游磊晶厂侵权的证据,当时元砷光电(后来被晶电合併)曾同意支付晶电权利金,创下台湾LED界首次支付本国权利金的案例,而璨圆并不认为有侵权之处,因此晶电在94年1月13日向桃园地方法院提出诉讼。经过三年的缠斗,就在台湾专利法庭成立之际,双方在8月4日宣佈和解,晶电也着手向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撤回诉讼。据瞭解当初晶电和璨圆的权利争议是144,415号专利,即是目前LED的ITO超高亮度蓝光LED产品,后来璨圆也向工研院取得ITO的授权,而ITO是蓝绿光LED提升亮度一个重要的工艺,目前只有晶电和璨圆有工研院的授权。换句话说,上游磊晶厂在制造蓝绿光LED时,只要为了提升亮度采用ITO的工艺,很容易触犯到晶电和璨圆的专利,在专利法庭设立后,不排除这二家大厂会採取动作。

晶电表示,国际大厂对于专利的态度大不相同,日亚化是採取诉讼、不授权,但日本丰田合成和欧司朗却是朝授权的方向,晶电也是採取比较开放的态度。晶电开发ITO,基于整个LED产业良性的发展,晶电愿意将专利与大家分享。但台湾业者也必须尊重智慧财产权,才能让业界不断的研究,作技术上的突破,让LED产业朝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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