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为“数字经济”立法,将重点培育新型显示等产业

11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指出,重点培育高端芯片、新型显示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为北京市推动数字产业化给出了明确路径。《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数字产业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培育高端芯片、新型显示、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支持企业发展数字产业,培育多层次的企业梯队。

《条例》明确,鼓励数字经济业态创新,支持远程办公等在线服务和产品的优化升级;有序引导新个体经济,鼓励个人利用电子商务、社交软件、知识分享、音视频网站、创客等新型平台就业创业。支持开展自动驾驶全场景运营试验示范,培育推广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公交、无人配送机器人、智能停车、智能车辆维护等新业态;支持互联网医院发展,鼓励提供在线问诊、远程会诊、机器人手术、智慧药房等新型医疗服务。

北京为“数字经济”立法,将重点培育新型显示等产业

图片来源:拍信网正版图库

此外,在产业数字化方面,《条例》明确,支持农业、制造业、建筑、能源、金融、医疗、教育、流通等产业领域互联网发展,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推动数字金融体系建设,丰富数字人民币的应用试点场景和产业生态。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数字人民币。

同时,商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超市等传统商业数字化升级,推动传统品牌、老字号数字化推广,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教育、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支持和规范在线教育、在线旅游、网络出版、融媒体、数字动漫等数字消费新模式;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鼓励开发智慧博物馆、智慧体育场馆、智慧科技馆,提升数字生活品质。(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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