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实际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8月10日,联建光电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宣布公司实际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公告显示,7月30日,广东南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峰投资”)以最高价竞得由刘虎军、熊瑾玉合计持有的83,649,380股公司股票,占联建光电总股本的15.04%。

同时,刘虎军、熊瑾玉与南峰投资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刘虎军、熊瑾玉将持有的28,263,017股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召集权、参会权、提案权、质询和建议权等权利不可撤销地授权委托给南峰投资行使。

《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在上述司法变卖股份完成过户后生效。生效后刘虎军、熊瑾玉将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南峰投资将持有联建光电20.12%的表决权,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南峰投资和刘虎军、熊瑾玉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联建光电实际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变更前后的各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南峰投资成立于2012年10月9日,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文化旅游项目投资,旅游项目开发,自有物业租赁,批发业,零售业,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投资,实业投资,自来水管安装。

南峰投资母公司为广东南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峰集团”),总部位于广东东莞,是一家从事综合开发经营的民营企业主要涉及包括投资兴办实业、 投资房地产业等主流业务。

目前,南峰集团控股及参股的子公司已超过20多家,企业总注册资金逾3亿元,每年总营业额超过15个亿,其中,房地产业务占集团业务近1/3,形成了以房地产开发为龙头,建筑、监理、装饰、物业管理等售后服务与管理的完善开发体系。

公告显示,南峰投资有明确计划对联建光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必要调整,从而保证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实际控制权的稳定。

此外,根据联建光电现有股东持股情况,本次过户完成后,除南峰投资外,公司单一持股5%以上的股东仅有何吉伦先生一人,且何吉伦先生因股票质押逾期事项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裁定强制执行。

联建光电表示,南峰投资将通过自身资源及资金优势,推动上市公司各项业务高质量的发展,为上市公司提供合理有效的支持,助力上市公司长远发展。(LEDinside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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