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光谷约1.76亿受让长方集团5.03%的股份

昨(3)日晚间,长方集团发布公告宣布公司权益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光谷”)以约1.76亿的价格受让邓子长先生、邓子权先生(以下简称“邓氏兄弟”)5.0389%的股份。

公告显示,南昌光谷协议受让邓氏兄弟原委托表决股份中39,812,741股股份(占总股本5.0389%),同时解除邓氏兄弟原委托表决股份中剩余59,404,636股股份(占总股本7.5185%)的表决权委托关系。5.0389%的股份交易价格确定为4.43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176,370,442.63元。

持股情况变动明细(来源:长方集团公告)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解除完成后,南昌光谷直接持有长方集团股份118,290,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715%,在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177,548,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71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直接持股单一大股东由邓子长先生变更为南昌光谷;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南昌光谷均为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第一大股东,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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