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方案遭否 鸿利光电1.7亿现金收购斯迈得

鸿利光电1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公司向安茂领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随着重组方案的夭折,公司决定改为全部以现金方式收购斯迈得。

关于被否的原因,并购重组委认为,标的资产股权变更及其披露不清晰,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据查,该项规定为,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就具体被否原因,公司并未在公告中做出更多说明。公告显示,经确认,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安茂领等自然人收购其所持有的斯迈得100%股权的重组事项,改为全部以现金方式收购,且收购价格减少了1000万元(即1.7亿元)。

昨日,上市公司与斯迈得的全体股东即安茂领、李俊东、刘文军和张明武四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1.7亿元收购斯迈得100%股权。其中,安茂领持有的斯迈得72%股权作价1.22亿元,李俊东、刘文军和张明武合计持有的斯迈得28%股权作价4847.92万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支付本次交易所需现金。

交易对方承诺,斯迈得在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2800万元、3200万元和3500万元。公司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鸿利光电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和净利润将得到明显提升。

对比此前被否的定增方案,公司原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安茂领、李俊东、刘文军、张明武合法持有的斯迈得合计100%股权。(责编:Flora)



如需获取更多资讯,请关注LEDinside官网(www.ledinside.cn)或搜索微信公众账号(LED在线)。

【版权声明】
「LEDinside - LED在线」所刊原创内容之著作权属于「LEDinside - LED在线」网站所有,未经本站之同意或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制、转载、散布、引用、变更、播送或出版该内容之全部或局部,亦不得有其他任何违反本站著作权之行为。
【免责声明】
1、「LEDinside - LED在线」包含的内容和信息是根据公开资料分析和演释,该公开资料,属可靠之来源搜集,但这些分析和信息并未经独立核实。本网站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在本网站的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2、任何在「LEDinside - LED在线」上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资讯、研究报告、产品价格等),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均只作为参考,您须对您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如有错漏,请以各公司官方网站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