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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共留坝县委农村工作部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留坝县镇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路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留坝县镇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路灯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HZ18-026Z
三、采购人名称:中共留坝县委农村工作部
地址:留坝县厅城路11号
联系方式:0916-392156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虎桥西路汉仕公馆A座一单元2304室
联系方式:0916-888111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留坝县镇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路灯采购(供货、安装、售后)(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照明
项目性质:专项资金
项目预算:¥3,720,000.00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供应商提供(2015年-2017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收款收据);
8.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21日止,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汉中市虎桥西路汉仕公馆A座一单元2304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5日下午14:30。
2.开标时间:2018年6月5日下午14:30。
3.投标开标地点:汉中市虎桥西路汉仕公馆A座一单元2303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钱锐
联系方式:0916-88811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汉中莲湖路支行
账号:6100165440005250038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4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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