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拟向四家子公司增资8.8亿、募投项目延长实施

木林森拟向四家子公司增资8.8亿

12月28日,木林森发公告宣布,拟以自筹资金的方式向四家子公司增资8.8亿元。

公告显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下属子公司的业务更好开展,木林森拟向吉安市木林森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显示器件”)、吉安市木林森照明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照明器件”)、吉安市木林森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半导体材料”)和新余市木林森线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线路板”)四家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分别为2.9亿元、1.9亿元、2.5亿元和1.5亿元。

增资完成后,木林森显示器件的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增至3亿元,木林森照明器件的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增至2亿元,木林森半导体材料的注册资本从5000万元增至3亿元,木林森线路板的注册资本从11.5亿元增至13亿元。

本次增资事宜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四家公司依然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同时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木林森表示,本次增资有利于下属四家子公司改善及调整资产结构,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有助于推进其业务的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新余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实施期限延长

同日,木林森发公告宣布,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余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据悉,“新余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是木林森于2017年总投资超10亿元募投的项目,项目拟在江西新余高新区新建一个LED显示屏照明板和LED室内照明板生产基地,设计产能为年产1,590.33万平方米。

至于项目延期的原因,木林森表示,受年初疫情影响,人员招聘、产能消化和市场拓展等事项滞后,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公司根据当前市场及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再次进行延期,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

木林森表示,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LEDinside Mia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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