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套现落袋为安?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哪家最凶猛

上市满36个月迎来解除限售,减持计划相继出炉。LEDinside编辑统计各家公告发现,21家以LED相关业务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中,4家公司成为减持“重灾区”。

2014年可谓几家LED上市公司减持频发的一年,特别是在牛市行情下,公司高管选择集中减持套现,“落袋为安”。

国星光电三位控股人套现1.63亿元

2015年1月21日至27日,国星光电实际控股人之一蔡炬怡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45万股,套现共计3724.3万元。通过此次减持之后,蔡炬怡持股比例由5.35%变为4.55%,也就成为了持股5%以下股东,而蔡炬怡与王垚浩、余彬海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4.26%。

国星光电实际控股人减持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王垚浩于2014年9月30日、12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880万股,占总股本的2.04%,套现8720万元;同样身为国星光电实际控股人,余彬海2014年7月1日及12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325万股,套现3187.75万元;而蔡炬怡2013年8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100万股,套现712万元。

也就是说,截至2015年1月26日,三位实际控股人套现金额为1.63亿元。

雷曼光电套现减持3.13亿元

2014年8月7日,雷曼光电《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布,股东李漫铁、王丽珊、李琛及杰得投资所持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89,807,200股到期解除限售,在2014年8月12日至2015年2月11日期间,李漫铁计划减持200万股,王丽珊计划减持300万股,李琛计划减持80万股,杰得投资计划减持420万股。

雷曼光电副董事长王丽珊分别在2014年12月3日、2015年1月16日、2015年1月19日以44.77元/股、50.35元/股、50.43元/股各自减持100万股(共计减持300万股),套现1.46亿元,雷曼光电实际控股人之一李琛分别在2014年1月17日至2月12日、12月3日、2015年1月19日以均价16.59元/股、54.71元/股、53.40元/股共计减持798,450股,套现3426.96万元。而雷曼光电董事长李漫铁原计划减持200万股至今仍未付诸行动。

而雷曼光电的法人股东乌鲁木齐杰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4年2月12日、8月15日、10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分别减持公司股份185万股、220万股、200万股,减持均价分别为14.81元/股、17.64元/股、33.69元/股,共计套现1.34亿元。

截至2015年1月23日,雷曼光电减持套现金额共计3.13亿元。

雷曼光电内部人士当时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减持,并不是不看好公司的前景,目前LED行业正在回暖,很多机构投资者也相当看好这一板块,大股东的适当减持,一是为了自身的财务需要,二是持股比例过高,流通量过小,也不利于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交易。

瑞丰光电实际控股人和股东套现6亿元

瑞丰光电2014年7月10日就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长龚伟斌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于2014年7月14日-2015年1月13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740万股公司股份。

龚伟斌于2014年7月24、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74,569股,减持均价15.13元/股;2014年9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00,000股,减持均价17.51元/股;2014年9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000,000股,均价16.1元/股。

至此,股份减持计划尚有2,325,431股尚未实施完毕,但龚伟斌承诺从2014年9月12日至2015年3月11日尚未减持的2,325,431股股票不再减持,也不再减持其所持公司其他可出售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减持计划完成后,龚伟斌持有公司68,116,202股,占公司总股东的31.19%。

而通过这三次减持股票,龚伟斌因此套现2.52亿元。

龚伟斌刚宣布结束减持计划,瑞丰光电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在2014年9月2日至12月23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976,366股,累计套现3.5亿元。

洲明科技实际控股人减持套现1.51亿元

除了封装企业,下游应用企业减持套现的只有洲明科技。

洲明科技董事长林洺锋分别于2014年10月22日、11月3日、11月5日、11月21日以减持均价17.1元/股、15.61元/股、14.98元/股、14.96元/股共计减持1000万股,套现1.51亿元。

本次减持后,林洺锋持有洲明科技股份82,606,727股,占总股本的40.75%。(文/LEDinside A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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