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企赢中国LED显示屏侵权第一案

近几年来,作为新兴产业,LED行业经历了狂飙突进式的发展。但是,如今这个行业也面临着诸多困境,其中就包括亟待净化的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业内人士认为,LED已然成为专利侵权的频发行业。

东莞市兴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煌科技”)就是其中之一。由于自己的发明专利被侵权,兴煌科技一纸诉状将福建国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光电”)和佛山市恒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公司”)告上法庭。11月底,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原告兴煌科技胜诉。该案被称为中国LED显示屏侵权第一案。

事件追述

兴煌科技公司网站表述称,其主要从事户外LED显示屏的研发和生产。2010年5月,兴煌科技申请了“可安装LED显示单元的广告牌三棱柱”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并于2011年4月获得专利授权。

2011年8月起,兴煌科技开始委托佛山恒邦公司加工上述专利产品,并向其提供了全部技术资料。不过,令兴煌科技感到困惑的是,他们的技术人员在市场上发现有人广泛宣传、销售一种名为“LED翻转屏”的广告设备,而该产品所用核心部件的技术完全属于兴煌科技上述专利的范围。

经过调查,兴煌科技发现,该三棱型材产品系由福建国能光电委托佛山市恒邦公司制造的“LED翻转屏广告设备所用铝合金三棱柱型材”。“恒邦公司在接受兴煌公司委托的同时,又将该产品生产销售给国能光电。”兴煌科技称。

值得注意的是,国能光电的投资人之一吴某曾为兴煌科技的员工,历任业务员、业务经理、销售总监等职务。兴煌科技企划部负责人涂先生介绍,2010年,国能光电初期成立时,吴某一方面担任其股东,另一方面还以兴煌科技员工的身份在兴煌公司工作。“事实证明,吴某以洽谈业务的名义,多次让国能光电的其他合伙人到我们公司了解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涂先生说。

搜集证据

兴煌科技认为,国能光电、恒邦公司的侵权行为早有预谋,具有侵权的主观恶意性。从2011年开始,兴煌科技就开始了取证,搜集市场上销售的侵权产品,拿到了国能光电与恒邦公司签订的委托加工生产协议书以及两公司负责人的谈话录音等相关证据。

今年8月,兴煌科技一纸诉状将国能光电和恒邦公司告上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8月29日,佛山市中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在法庭上,兴煌科技出具了相关证据,并诉称,“国能公司、恒邦公司对兴煌公司的专利非常了解,未经兴煌公司许可,长时间、大规模地擅自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等侵犯兴煌公司的发明专利产品的行为,恶意非常明显,给兴煌公司造成了损失巨大。”

对于兴煌科技认定两者侵权的指证,两家企业负责人也分别作了辩驳。11月20日,佛山市中院作出判决,兴煌科技胜诉。

12月5日,佛山市中院判决,国能光电和恒邦公司立即停止、制造、使用、销售兴煌科技发明专利的侵权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另外,国能光电需要赔偿兴煌科技经济损失13万元。

侵权代价过低

面对侵权,许多LED企业往往会选择忍气吞声,因为如果要诉诸法律程序,往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成本,而且时间较长,最后,法律的执行力也是一个问题。

另外,LED行业侵权、抄袭付出的代价也过低,这导致在技术创新上有较大投入、做得比较成功的企业并没有得到实惠和好处。而侵权公司却以 “山寨”产品,通过价格战的方式占领市场,这样的生态环境很难培育技术创新的土壤,难以培养企业的创新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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