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镓初次上市拟办现增2.4亿元新台币

广镓光电近日发布公告称,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开承销办理现金增资新台币2.4亿元新台币,发行普通股2400万股,每股新台币10元,业经台湾行政主管部门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6月27日金管证发字第1000028504号函申报生效在案。

本次现金增资发行之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15%,计360万股由员工认购外,本公司员工认购不足或放弃认购之股份,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认购之,其余85%,计2040万股,经本公司2010年第二次股东临时会决议放弃公司法第267条第3项有关原股东优先认购之权利并依相关申请初次上市承销新制规定,全数提拨公开承销。

增资发行新股后股份总数及每股金额:本次增资后,实收资本额约为新台币5164百万元,分为516百万股,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均为记名式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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