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厅道路交通警示灯项目采购预告

案件地点: 跨省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江苏省公安厅政府采购办公室拟就道路交通警示灯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有同类产品生产或销售业绩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道路交通警示灯项目,采购编号2012021601。

二、产品参考配置:

1、道路交通警示灯采用全方位警示灯,具有声光报警功能;警示灯总高度不低于100CM,可伸缩,底座内安装电池及喇叭并应有足够的面积,与地面附着力强。

2、光源为高亮度LED灯,光色为红蓝两色。闪光频率应为45次/min~75次/min,亮度不低于300lm。警报器输出功率不低于80W,具备常规警音。

3、灯体为圆柱形,直径不小于80mm,高度不小于200mm。灯罩要求采用进口材料,透明度高、防雨、防紫外线,不退色、不变形、抗冲击力强。

4、警示灯电源采用可充电电池,电压12VDC,不低于12安时,连续工作时间不低于10小时。

5、警示灯正常工作温度‐30℃~60℃,具有防水、防尘功能,能满足各种恶劣气象条件下正常使用。

三、基本要求:

投标单位具有近两年来相关产品的销售业绩及资质,前来报名时须携带所投设备的样品。

四、联系人及时间安排:

1、联系人:江苏省公安厅政府采购办公室龚德玉025-83527086(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0号309室)。

2、报名时间:2012年2月27日前,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双休日除外。

 

江苏省公安厅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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