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地点: 跨省
案件状态: 进行中
东营市河口区康宁路(海河路至康宁河)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城区改造建设指挥部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166号
政府采购机构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101号
工程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康宁路(海河路至康宁河)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包工包料,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
工程规模:本工程已经批准建设,主要内容包括:该工程属于城市次干道,长25100米,宽1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路,污排和雨排,信号灯及LED路灯122盏。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投资概算:本工程投资概算为人民币1915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工程地点:位于河口区湖滨新区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工程施工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报名工程施工企业提供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身份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东营市外埠企业需提供2011年建筑企业资质验证证明和验证申请表、河口区外企业必须提供河口区2011年度备案登记表、省外企业需提供入鲁许可证、河口区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委讬书及受委讬人身份证、由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地点: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联系电话:0546-3012322/3012325/3012327)】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
报名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应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总监证书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东营市外监理企业必须提供2011年度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河口区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河口区2011年度企业备案登记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委讬书及委讬人身份证、省外企业另须提供入鲁许可证、由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地点: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联系电话:0546-3012322/3012325/3012327)】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同时购买招标文件,交纳图纸押金,领取施工图纸。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2012年1月17日至2012年1月21日16:00时前(正常上班时间)。
发售地点: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101号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五楼518房间)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15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及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报名资格预审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参拾伍万元整(¥350000元)。开户行:工商银行东营市分行东城支行海河小区分理处,账号:1615010309200015540,账户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七楼)。
联 系 人: 杜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85536 13255607266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监察局、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